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怎么核对?真实性、凭证类型和补换开规则
税前扣除的关键不是只看有没有发票,而是支出是否真实、相关、合理,凭证能否证明业务。本文按支出类型说明凭证判断和补换开期限。
先看结论
- 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是税前扣除凭证管理的三项原则。
- 发票是境内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主要凭证,但不是所有支出的唯一凭证。
- 凭证不合规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开、换开或按规定提供替代资料。
- 以前年度未扣除支出追补扣除的年限一般不超过 5 年。
先判断支出是否真实、相关和合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首先看支出是否实际发生、是否与取得收入有关、是否符合生产经营常规。发票只是证明支出和税务处理的凭证之一,不能替代业务真实性判断。
企业应把合同、订单、验收、入库、运输、付款、发票和会计凭证串联起来,说明业务主体、内容、金额和时间。
按支出类型判断凭证
境内支出对方是已税务登记的增值税一般或小规模纳税人,且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通常以发票作为扣除凭证。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小额零星经营个人,可以按规定使用代开发票或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
境内非应税项目、境外购进和共同接受劳务等情形,凭证规则不同。企业应先判断支出性质和交易对方,而不是一律要求同一种发票。
- 境内应税项目:发票等规定凭证。
- 境内非应税项目:按单位和个人的不同情形选择外部或内部凭证。
- 境外购进:对方发票或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税费缴纳凭证等。
- 共同接受劳务和租赁费用:按规定分摊并提供相应凭证。
缺少或取得不合规凭证怎么办
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填写不规范或取得不合规凭证的,如果支出真实且已经发生,应在当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
因对方注销、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认定为非正常户等原因确实无法补开、换开的,可以按要求提供无法补换原因证明、合同协议、非现金支付凭证等资料证明真实性。前三项属于该特殊情形的必备资料。
汇算清缴后的 60 日和 5 年边界
汇算清缴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或凭证不合规并告知企业的,企业应自被告知之日起 60 日内补开、换开。特殊原因无法补换的,按规定提供替代证明资料。
以前年度应取得而未取得凭证、当年未扣除的支出,在以后年度取得合规凭证或提供规定资料后,可以追补至支出发生年度扣除,但追补年限一般不超过 5 年。
电子发票和电子凭证归档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时,应满足来源合法真实、传输存储安全、防篡改、能够读取凭证和元数据、审签完整、防止重复入账和归档合规等条件。
以电子发票纸质打印件报销入账的,必须同时保存电子发票。电子会计档案应与元数据一并保存,特殊格式还应保存读取平台。
官方依据
以下法规和官方资料是本文审核依据。具体适用性仍需结合企业纳税人身份、 业务发生时间、所在地区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确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生效日期:2018-12-29 第二次修正。规定实际发生的有关、合理支出可以扣除,以及与取得收入无关支出不得扣除。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生效日期:2024-12-06 第二次修订。解释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支出的判断原则。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28 号
生效日期:2018-07-01。规定内部、外部凭证,境内、境外和特殊支出凭证,以及补开、换开和追补扣除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生效日期:2023-07-20 修订。规定不符合规定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以及不得虚开发票。
-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 号
生效日期:2020-03-23。规定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条件和纸质打印件必须同时保存电子原件。